Selected Category: 定義究竟是什麼一回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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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之前我和大家分享了定義有好幾個不同的種類,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要了解定義的用途,只單從分類來看的話是不夠完整的,所以今天我會在本文向大家簡單的介紹一有關下定義的方法,以便大家對「定義」一詞有更深入的了解。

 

  如果大家對哲學這一門學科有一點認識的朋友都知道,古希臘的「三哲」非常重視定義,他們認為凡是真理都可以用理性清楚的劃分出來,而劃分出來的東西就是我們的「定義」西方思想史主要以理性的精神為典範就是建立在這些古希臘的先哲的理論基礎,所以理性的精神在一定的程度上可說是西方工業革命形成的種子是也。

 

Aristotle.jpg   那我們究竟是怎樣下定義的呢?其實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早已界定了下定義的方法,他認為我們在下定義時需要使用謂詞(predicates)來規定一物的特徵,並以此劃定它的界類。而亞氏將下定義的謂詞分以下五類:

1.綱 (Genus) - 就是該物所屬的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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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mark.jpg    近日來有些朋友在談論一些話題時常用「定義」來說明一些事情,本來我是覺得沒什麼問題的,但是若果他因此就認為每個字眼都必須有定義才行的話,那肯定是錯誤的。因為並不是所有的概念都有恰當的定義,打比方說,一些含混的字眼例如「冷」、「暖」、「熱」、「燥」都是難以恰如其分的加以界定,而且「定義」本身也不是釐清的最基本方式,我們都是通過實例等具體經驗來學習最初的語言,而這些語言往往是難以用定義來解釋的。況且要界定一個字眼的話,我們需要用其他字眼來進行界定,但是這些用來界定第一個字眼的「其他」字眼也需要有定義,如果我們一直的追根究底,最後只會出現循環界定的情況。

 

  不過在日常生活中,從友儕間的辯論到探討學術問題等不同的場合中,「定義」都有著相當重要的角色,它可以幫助我們釐清用語或概念,也許有些人會說:

「我們只要舉一些實例不就行了嗎?正所謂"事實勝於雄辯"嘛!」

誠然這句話也是不無道理,不過我們在通過實例來釐清相關的用語或概念時,我們是沒有清楚解釋所列舉的例子有何共通的特徵的,而正確運用定義的話,這些相關的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所以「定義」本身也有其存在價值,那我們怎樣才能適度的運用定義呢?其實予我而言,定義的創立與運用應該適可而止,否則會適得其反,正如之前所說的一樣,凡事 (在此是以字眼來算) 追根究底者,只會令我們進入循環界定的思想狀態,最後形成無窮的迷思,所以適可而止是我們在任何場合運用定義時應當清楚了解的首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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